1.划定政府部门的权限,消除了转基因领域监管职能重复;
2.改进转基因对人类健康及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风险评估体系;
3.引入欧洲转基因生物国家注册机制;
4.改进对转基因产品标识的要求,并引入可追溯性规则;
5.加强国家对转基因生物使用过程的控制,并对该领域违法行为确立责任。
1.划定政府部门的权限,消除了转基因领域监管职能重复;
2.改进转基因对人类健康及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风险评估体系;
3.引入欧洲转基因生物国家注册机制;
4.改进对转基因产品标识的要求,并引入可追溯性规则;
5.加强国家对转基因生物使用过程的控制,并对该领域违法行为确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