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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要求2015年1月9日起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及玉米检附品系资讯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6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2014年12月2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32002886号函,自2015年1月9日(境外出口日)起,进口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申请输入食品报验时,应检附产品或原料的品系资讯文件如下:
    2014年12月2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32002886号函,自2015年1月9日(境外出口日)起,进口基因改造大豆及玉米,申请输入食品报验时,应检附产品或原料的品系资讯文件如下:
货品号列
货名
应检附文件
1005.90.00.91-4
其他基因改造玉蜀黍
1. 出口国厂商(或供应商)出具的声明文件,载明该批货物(shipment)所含转殖品系的国际统一编号(unique identifier)或通用代号(event),文件上叙明“This shipment of soybeans (or corn, maize) may contain genetically modified event as following……”,或相同意义的说明,文件上还需载明可与该批货物连结的资讯。
2. 或是,出口国厂商(或供应商)出具的发票(invoice)或货物装载清单(Packing List)上,列出该批货物所含转殖品系的国际统一编号或通用代号。
1102.20.00.10-9
基因改造去米粉
1103.13.00.10-7
粗碾去壳的基因改造玉米及其细粒
1104.23.00.10-4
其他加工的基因改造玉米
1201.90.00.91-6
其他基因改造大豆,不论是否破碎
1208.10.00.10-4
基因改造大豆(黄豆)粉及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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