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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24  浏览次数:455
核心提示: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
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市农促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2022年深圳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2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严格监管对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保障作用。要强化指导增强实效,指导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加大科普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要严格检查抓落实,对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和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我市企业在省外设立制种基地的田间抽样检测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监管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负责。

  ()加强品种区域试验及审定环节转基因生物监管完善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等品种管理,畅通产业化应用通道。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同时交由市农促中心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测,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此项工作由市农促中心负责。

  (三)强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对种子企业科研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监测,严防非法转基因育种。对种子企业制种基地、南繁基地以及辖区内疑似转基因种子制种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查力度,在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此项工作由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市农促中心负责。

  ()加强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监管。配合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查工作。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此项工作由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负责。

  ()加强种植区域跟踪监测。安排专业人员跟踪监测转基因农作物种植试验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及时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动态,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严防目标害虫转移对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虫上升危害。此项工作由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市农促中心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专题学习。一是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学习农业农村部唐仁健部长在全国农业农村工作会上多次提到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的讲话内容;三是要学习新华社刊发的《重科学严监管,打好种业翻身仗——权威专家谈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转基因技术为保障粮食安全注入新动能——访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孔明、万建民》。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有关单位要以集中学习或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实现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全覆盖。市局至少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要大力开展宣传,依托学习讲堂、文化广场、网络新媒体等载体,进社区、进高校,综合采用视频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二)压实主体责任。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和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管法定责任和法定措施。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三)落实属地管理。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要严格执法,牢固树立不执法就是失职的观念。要强化部署、协同监管,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属地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应组织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抓推进、重实效,充分确保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保障。

  (四)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零报告。

  (五)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打掉非法扩散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市农促中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监管、监测工作。市局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监管工作开展不力、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监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

  (二)组织实施。市局农业处要加强协调组织。市市场稽查局要加强重大案件或跨区案件执法监管,指导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全市月度监管执法信息。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要加强辖区内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月度监管执法信息至市市场稽查局专用邮箱(spjcc@mail.amr.sz.gov.cn)或粤政易报送市稽查局游定辉处(粤政易搜索“游定辉”),没有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要实行零报告。

  (三)技术支撑。市农促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技术指导和成分检测工作。市农促中心要强化舆情分析、抽样检测和溯源管理等能力,为全市转基因生物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会同市农促中心做好农业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重点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科学知识、技术原理、热点问题开展科普宣传。

  (五)工作总结。市市场稽查局、各辖区局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要及时总结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情况,于2022年6月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至市局农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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