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市售转基因食品标示约有9%不合格,6月1日有新规定,含有转基因原料超过3%的包装食品,必须强制标示;非转基因食品,有条件自愿标示不含转基因物质。
台“食药署”指出,转基因食品原料超过3%(原本为5%),即视为转基因食品原料,含转基因物质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物自6月1日起必须如实标示,目前只允许转基因黄豆、玉米上市,没有谣传的转基因小麦、转基因番茄等。
含有转基因物质农产品型的黄豆粉、玉米谷粒,以及市场散装豆腐、玉米粉、素肉等,强制标示转基因食品实施日期分别为今年10月1日、明年1月1日。
至于标示“非转基因”或“不是转基因”的条件,食药署解释,当国外出现转基因玉米、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番茄等转基因食品时,业者相对使用非转基因的相同食品时,方可举证及自愿标示非转基因;相反地,当国际间都没有某种转基因食品时,业者不可宣称非转基因,以免令人混淆误解有这种转基因食物。
台食药署联合卫生机关去年对314件市售包装食品进行转基因标示符合性抽验,经检验后计有288件产品标示符合规定,标示符合规定比率为91.7%。不合格部分,4件产品标示不完全符合规定,22件产品标示不符合规定(标示误导10件、应标示而未标示5件及标示错误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