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据湖北省食药监局消息,湖北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12类食品8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湖北天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6日生产的鹿鹤稻米油(非转基因),检出苯并(a)芘为14.5μg/kg。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食用油中苯并(a)芘的限量值为10μg/kg。专家表示,油籽本身是不含有苯并芘,加工过程中也不可能添加这类成分。之所以超标,推测是加工中的温度过高。因为油脂在200摄氏度以上的温度就有可能产生致癌物,300摄氏度的温度必然会产生苯并芘之类多环芳烃类致癌物。榨油过程中,都要先把油籽加热炒香,炒制的过程中如果温度控制不均匀,很容易有局部过热,从而产生致癌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