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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7〕13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当前,正值农作物种子销售高峰期,春播耕种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强化监管,黑龙江农委下发进一步加强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区、市)农委(农业局):
 
    农业部对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我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依法监管,转基因农作物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当前,正值农作物种子销售高峰期,春播耕种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务必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把住最后一段关口,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的高压态势,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入户到田,严格保护我省非转基因净土。要严格执行《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和企业责任的落实,坚持抓主抓重、严控源头,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坚持齐抓共管、严格执法,严查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经营行为。要针对非法转基因种子直销入户特点,下移监管重心,深入乡村开展入户倒查,充分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方法,对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种子进行抽样检测,严防转基因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销售。对违法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的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及时在农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各地要广泛宣传,让广大经营者和种植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做到自觉守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关键词: 转基因 农作物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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