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全文共8章76条,其中第五章规定了转基因产品或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在波兰市场流通销售的要求,具体规定包括无论是进口还是波兰国产的产品在上市前都需要获得波兰农业部的许可证,并向官方提供经销商或进口商信息、产品说明、转基因成分功能特性、包装和标签样张、进口产品在国外的销售使用情况等信息,此外还规定了转基因产品或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签的特殊要求,包括产品名称和转基因成分、进口商或生产商信息、产品用途(食用、繁殖或工业用途等)、使用和食用方法、运输和储存方式、上市许可证编号等。
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