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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进口农业转基因产品边境检查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53
核心提示:2022年11月14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下属的动植物检疫局(APQA)发布2022-44号公告,修订进口农业转基因产品边境检查规定。
  2022年11月14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下属的动植物检疫局(APQA)发布2022-44号公告,修订进口农业转基因产品边境检查规定。主要修订内容为:(1)规定以纤维袋装、罐装、塑料包装形式进口的农林畜牧类转基因产品,应在外包装标注“转基因产品(LMO)”字样;(2)规定检验不合格的农业转基因产品,除现场监督退运外,也可通过验证进口商或代理商提供的退运运单进行监督;(3)修订转基因番茄的官方名称;(4)修订农业转基因产品边境现场检查的取样标准。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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