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某公司有一款通过转基因方法生产的物质,想要申报新饲料添加剂,需要经过怎样的流程?
《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规定,生产源于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的饲料添加剂,以及含有转基因产品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应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再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该产品想要申报新饲料添加剂,首先需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实验室研究结束后,需要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一般应当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三个阶段。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需要从上一试验阶段转入下一试验阶段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下一试验阶段。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单位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可以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之后需要查询该产品是否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需要用多个名称进行查询,确定其属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未收录的新饲料添加剂后,需要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在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在经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后,农业农村部将根据评审委的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核发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以上是通过转基因技术生产的新产品申报新饲料添加剂的流程。那么如果通过转基因技术生产的产品已收录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是否可以直接使用呢?请关注《如何申报转基因饲料添加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