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公共卫生部6月7日消息:该部在泰国政府公报刊登第431号公告《源自转基因的食品》和第432号公告《源自转基因的食品标签》。上述两则法规均于2022年12月4日生效实施。
1、《源自转基因的食品》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相关定义,转基因食品质量标准,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估标准,除了法规附件一所列源自转基因的食品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转基因食品外,其他转基因食品为禁止进口、生产和出售的食品等要求。
2、《源自转基因的食品标签》废止公共卫生部第251号公告,规定源自转基因的食品需遵守公共卫生部公告的源自转基因的食品产品法规及泰国通用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视具体情况而定的转基因标示信息等要求。该法规规定了泰国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使用“不含转基因成分”等类似标语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