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涉及食品的内容包括:
(1)对NGT植物及其制品实施分类管理,适用范围涵盖含有、由NGT植物组成或由其生产的食品,包括含有由NGT植物生产的成分的食品;
(2)其中与自然发生或常规育种产生的植物等效(满足附件I标准),且不含除草剂耐受性或杀虫物质性状(满足附件II标准)的NGT植物归类为第1类NGT植物,第1类NGT植物源性食品可完全豁免转基因(GMO)立法,等同于常规食品管理,除非其成分或结构发生显著改变,影响营养价值、代谢或不良物质水平,该情况视作新型食品,纳入(EU)2015/2283号实施条例范围,需在该框架下进行风险评估;
(3)不满足第1类标准的NGT植物则归为第2类,第2类NGT植物源性食品须符合GMO立法,须实施风险评估和授权,并规定了相关程序和要求;
(4)NGT植物在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但第1类NGT植物如在有机生产中为偶然发生或在技术上不可避免时不构成违规,成员国可在特定地理区域采取额外措施予以避免。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601388







